停車23分鐘被收費15元,這是昨天鄭州市民王女士的真實遭遇,最讓她窩火的是,這收費竟然還“有根據”。到底咋回事呢?東方今報記者進行了調查。□東方今報見習記者 李楊
  【窩火遭遇】
  在酒店停車場停車 23分鐘被收了15元
  “前幾天,我到凱德廣場超市買東西,因為停車場停滿了,我就把車開到了旁邊的建業艾美酒店停車場,我以為不收費的,結果停了23分鐘,收了我15元錢。”王女士說。
  王女士說的酒店位於中州大道與鄭汴路交叉口的西北角,東方今報記者調查後發現,該酒店停車場對入住客人停車免費;但對外來車輛是計時收費的,20分鐘之內免費,超過20分鐘每小時疊加15元。
  市民劉先生也有過類似的遭遇,去年5月,劉先生去北京辦事,臨走前將車停在了鄭州火車站南廣場地下停車場。四天后返回,卻被告知要繳納384元停車費。
  這些停車場收費合理嗎?都有哪些依據?
  【真有根據】
  非自然壟斷經營停車場 實行市場調節價
  鄭州市物價局收費管理處的一位負責人介紹,《鄭州市車輛存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》中規定,“具有自然壟斷經營的公共停車場車輛存放服務收費,實行政府定價;非自然壟斷經營的停車場,車輛存放服務收費,實行市場調節價”。換句話說,機場、車站等財政投資的公共服務單位開辦的停車場收費由政府定價,而酒店、商場、寫字樓這些配套停車場的收費則是自己定價。
  “這就像咱們去菜市場買菜,菜價是市場決定的,是買賣雙方博弈的結果,價格高低都屬於正常。” 該負責人說,“只要在停車場管理中心有備案,在醒目位置有價格公示牌,有收費人員統一收費,並開具停車票,那這種收費行為就是合法的。”
  鄭州市區不同區域 實行差異化停車收費
  至於劉先生的遭遇,該負責人表示,2011年12月份,市政府為緩解市內城區交通擁堵,將市內城區劃分為一、二、三類區域,針對不同區域、不同時段,實行機動車存放服務差別化收費。而火車站地處市中心區域,車流量非常大,在制定停車收費規則及標準的過程中,就是要利用價格杠桿調節火車站地區車流量,不鼓勵長時間停車。
  鄭州火車站地下停車場收費標準是:機動車20分鐘以內(包括20分鐘)免收停車費用;停車1小時以內收費6元(包括1小時),以後每半小時加收2元(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費)。
  溫馨提醒
  親,看清收費標準再停車
  據介紹,停車場必須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,在車輛存放場所入口處及收費地點的醒目位置,用標價牌標明收費項目、收費依據、收費標準、計費方法、免費存放時限、投訴電話等。停車前一定要看清收費標準再停車哦,防止產生不必要的糾紛。
  如果對停車收費標準有異議,或者停車場收費人員存在亂收費行為,可向其主管部門市停車管理中心(0371-69623170)反映,還可撥打電話12358進行舉報。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鄭國鋒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窩火的不是停車被高額收費 而是收費了人家還有依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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